医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根据《嘉兴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嘉院教字〔2017〕12号)精神,结合医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医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如下:
一、转专业的范围、条件
(一)符合《嘉兴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中关于转专业的范围与条件的学生均有资格申请转专业,所有申请转入医学院专业的学生均应符合学校医学类招生条件。
(二)在校本科生申请平级转专业,只能在一年级第一学期申报药学转专业;第二学期(生化学院学生除外)、第三学期药学只接受降级转专业,临床医学和护理学专业只接受一年级第二学期降级转专业。其中临床医学专业只接受入学成绩高于学生入学年度省内、省外临床医学最低录取分数者转入。
二、转专业工作流程
(一)制定接受转入专业学生计划数
根据学校教务处要求,分别于单学期的11月份和双学期的5月份提交教务处接收转专业的计划人数表。由于专业人才培养的特殊性,医学院临床医学每次接受转入学生计划数控制在专业年级学生的5% 以内;护理学专业每次接受转入学生计划数控制在专业年级学生的10% 以内;药学专业接受转入学生计划数每学期控制在专业年级学生10%以内,三次累计一般不超过30%。
(二)学生申请与资格审核
1.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学生教务中心填写《嘉兴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每个学生最多可报两个专业志愿;如填报两个专业志愿,这两个专业必须隶属于同一学院。
2.资格审核: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学生转专业的资格审查。学生所在学院将审核后的转专业申请表、学习成绩单等有关材料经学生现场确认后送到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对学生申请材料进一步审核。
(三)录取程序
1.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录取实行志愿优先的原则。当申请拟转入专业的学生人数不超过相关专业计划数时,直接拟录取;当申请转入专业的学生人数超过相关专业计划数时,由嘉兴学院医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组织考核,志愿相同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2. 学生“综合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综合成绩=学业成绩+面试成绩
其中:学业成绩新生第一学期转专业参考高考英语、数学、化学单科成绩,占比分别为英语20%、数学20%、化学20%(不同省份成绩按学校统一标准进行折算,成绩由学校统一提供);第二学期以后转专业参考以往学期(不含当学期)的学业成绩;占比为60%;面试成绩占比为40%。面试由医学院组织进行。
第二学期以后转专业的学业成绩=100*(1-学期累计专业排名百分比/2)
3.学院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4.学院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可实名向学院提出异议或申诉。学院按相关条件进行再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向提出异议者或申诉者以适当方式反馈。
5. 公示期满后报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审核汇总名单经校专业工作委员会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学校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可实名向学校提出异议或申诉。学校按相关条件进行再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向提出异议者或申诉者以适当方式反馈。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协助学校教务处对学生申诉事件的事实、理由及证据等进行核查工作。
6.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学校正式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
7.学院教务办在收到公布文件后,做好学生学籍材料的转出和接收准备工作。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在转专业文件公布之日起一周内,凭学生证与原专业的成绩单,到转入专业所在学院的教务管理办公室办理报到手续,同时相关学院做好学生档案交接工作。
三、其他
转专业涉及的其他在此实施细则中未提及的事项依据《嘉兴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嘉院教字〔2017〕12号)规定执行。
四、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医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