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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规章制度】仪器设备使用开放制度(试用)

发布时间:2014-06-12 00:00:00    作者:    来源:     浏览量:

仪器设备使用开放制度(试用)

仪器设备是教学、科研工作的基本手段和重要物质基础,是实验室建设及学科建设的投资重点,是完成教学和高水平科研课题的必备条件。为了充分发挥投资效益,鼓励开放使用和规范开放使用过程,特制定本办法。

1.各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在保证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对校内外开放,以充分发挥仪器设备效益。

2.仪器设备提前预约与使用登记制度:仪器设备使用需提前2天预约登记,管理人员根据预约时间的先后安排使用。

3.使用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使用结束需在仪器使用登记簿上登记,认真填写使用记录,记录仪器运行情况。

4.实验中所用的试剂、消耗品等,需使用教师自备,实验室不提供。如在应用过程中需实验管理人员配合,需支付一定经费。参照设备处规定的收费标准。

5.使用仪器设备过程中发生故障或损坏,要作好记录、及时报告,并认真查清原因。凡属使用者违反操作规程而引起的故障或损坏,应由使用者负责排除或修复,并承担所需的费用,如不能修复,由使用者负责赔偿。

6.进入实验室必须衣着整洁、保持安静,严禁闲谈喧哗、吸烟等不文明行为,保持环境的清洁,不乱丢垃圾废物。

医学实验中心

20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