菌 种 管 理 条 例
1.菌种由专人负责保管并单独分门别类地存放在加锁的专用冰箱內,尤其应加强对剧毒菌种和病毒的严格管理,以确保安全。
2.实验室保存的菌种均应进行登记编号,自行分离的菌种自行编号,外来菌种应保持原有的菌种号;所有菌种均须详细记载菌种的名称、来源、分离日期或鉴定日期、保存方法及其特性。
3.移种菌种应防止污染,应定时、定期进行移种及进行全面鉴定,以免菌种死亡或变异;若有发现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或更换新菌种。
4.菌种或病毒株的转让或赠送必须征得实验室主任同意,并向对方索取单位介绍信,并严格按国家规定执行。
5.所有有菌的实验材料用后均应高压灭菌处理,有菌的实验动物应焚烧、深埋处理,以免引起细菌污染。
6.如发生意外情况,应及时报告学院有关部门,以及时采取措施。
医学实验中心
2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