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卫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天台县卫健系统校园招聘医学类高校毕业生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天台县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医学院校招聘2021届优秀毕业生10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天台县卫健系统2021届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计划表(附件1)。第一场招聘数不足的,进行第二场招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对象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麻醉医师、放射医师、康复技师、放射技师、公共卫生岗位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4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
3.户籍不限;
4.在校期间无不良记录,同时须按期取得毕业证书且具有相应专业学历学位。
(二)医共体成员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对象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
3.户籍不限;
4.在校期间无不良记录,同时须按期取得毕业证书且具有相应专业学历学位。
三、招聘时间地点
第一场,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8日,报名地点:温州医科大学。
第二场,浙江中医药大学场,报名时间、地点详见补充公告。第二场招聘计划详见补充公告。如第一场已招足计划数,则取消第二场招聘;如第一场未招足计划数,核减的招聘计划数于第二场进行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填写完整报名表(附件2)、1寸照片2张、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应聘人员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应聘人员所提供材料不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招聘单位有权在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取消其应聘资格。
开考比例:一是全日制普通高校一段线或原第一批录取的医学类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岗位,不受招聘计划专业及人数限制,不设开考比例,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低于60分者,直接淘汰,不予录用;二是其他岗位开考比例为1.5:1,各岗位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数。
(二)现场考试
1.考试时间:
第一场2020年11月28日,温州医科大学,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第二场,浙江中医药大学场,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考试方式:
①. 全日制普通高校一段线或原第一批录取的医学类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岗位:直接采取面试形式。面试60分以下,直接淘汰。
②. 本科学历应届毕业生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内容包括医学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以本场考生各科笔试成绩平均分的80%为各科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入围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原则以1.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遇末位笔试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60分以下,直接淘汰。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遇考生总成绩并列,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三)签约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以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有多家医疗机构共同招聘的岗位,由考生按成绩高低先后自行选择签约单位。如遇有应聘者放弃签约,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可在考试合格人员中实施递补。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招录人员统一与天台县人民医院医共体签订就业协议,按实际情况分配。
考生签约后必须在用人单位服务满5年(不包括规培时间)才可调动。
五、其他
1.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2.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但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延期至取得相应资格后办理转正定级。录用二年内仍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未尽事宜由天台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1天台县卫健系统2021年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岗位计划表.docx
附件2:浙江省天台县卫健系统校园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表.doc
附件3温州医科大学秋季招聘会参会人员健康状况报告表.doc
天台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