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满足我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求,经研究决定,衢江区卫健系统决定面向全国普通高校招聘2021年应届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详见衢江区卫健系统赴医学院校现场招聘2021年应届毕业生计划表(附件1)。具体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根据招聘进程及时调整,届时详见衢江区政府网及对应高校就业信息网的招聘公告。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品学兼优的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有志于从事卫生工作,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4.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适配,学习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证书;
5.本科生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报考岗位的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发布信息
在衢江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jq.gov.cn,查询途径:点击进入衢江区政府网——点击“公告公示”进入专题网页)发布招聘公告或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请关注衢江区政府网及对应高校就业信息网的发布招聘公告或者招聘信息。咨询电话:0570-3838977、0570-3021460。
2.报名材料
《衢江区卫生健康系统赴医学院校现场招聘2021年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自荐书》、《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计算机及英语等级证书、各类荣誉及奖励证书、学校出具并盖章的各学期学习成绩单、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三)资格审查
由工作人员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按重点考察的综合素质进行资格比选,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原则上按照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根据报名及资格比选等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调整比例。
面试对象确定后,下午通知入围面试考生参加面试。请报名人员在报名后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四)面试
1.面试地点:招聘当天将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面试以结构化面试、面谈面试等形式进行,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质、语言表达、举止仪表、职业思想等内容。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面试考生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签订协议
1.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对象。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签约。
2.签约对象确定后,下午通知考生,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原则上当场当天)与各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未按时签约视作放弃签约资格。
(六)资格复审
2021年7月中旬,对签约对象的各类证件及档案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体检、考核
体检、考核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标准和要求进行。体检、考核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和考核的视作放弃。
(八)公示、聘用
1.体检、考核合格者在衢江区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人员纳入到衢江区事业编制(报备员额)人员管理,实行一年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不合格的,予以解聘。除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公务员录用、服兵役外,聘用人员至少服务5年(含试用期,不含规范化培训时间),未满服务期限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因资格复审未通过、体检和考核不合格、主动放弃等因素产生的招聘岗位缺额,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疫情防控要求
1.招聘前。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方可参加招聘:未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前14天未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前14天没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未密切接触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地区旅居人员;前14天无国(境)外旅居史或未接触过国(境)外人员;前14天身体健康,无发热、胸闷、乏力、干咳等症状。
2.招聘过程中。报名时须配合学校做好防疫工作,如核验身份、佩戴口罩、出示进校码、健康码等。
3.招聘结束后。不论是否签约,招聘结束后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等情况的,均须及时反馈至衢州市衢江区卫生健康局。
4.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等原因,可能调整招聘的报名、考试等各项程序,以衢江区政府网发布的招聘公告及招聘信息为准。
本招聘公告由衢江区卫生健康局、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衢江区卫生健康局、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
附件:
1.衢江区卫生健康系统赴医学院校现场招聘2021年毕业生计划表
2.衢江区卫生健康系统赴医学院校现场招聘2021年毕业生报名表.docx
3.衢江区卫生健康系统赴医学院校现场招聘2021年毕业生综合素质能力考评表.docx
衢州市衢江区卫生健康局
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