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工作

江山市2021年度提前招聘部分卫技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02 14:39:01    作者:    来源:     浏览量:

为积极争取优秀高校毕业生加入我市卫健队伍,提高我市卫技人才素质,根据《江山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办法(试行)》(市委办〔2007〕10号)和《关于江山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办法的补充意见》(江组发〔2008〕1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医学院校毕业生提前招聘部分卫生专业技术人才。

一、提前招聘计划

1.江山市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临床医学23人、口腔医学4人、麻醉学4人、药学2人、医学检验2人、护理学4人、公共卫生事业管理1人,共40人;

2.江山市中医院医共体总院:临床医学7人、临床药学1人、药学1人、医学影像学2人、公共卫生事业管理2人、医学检验1人、放射技术1人、护理2人,共17人;

3.江山市妇幼保健院:临床医学4人、医学影像学2人、麻醉学1人、医学检验1人、药学1人,公共卫生事业管理1人、护理1人,共11人;

4.江山市第四人民医院:临床医学4人、中西医结合1人、医学影像学1人、护理学1人,共7人;

5.江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医学4人、医学检验2人,公共卫生事业管理1人,共7人;

6.江山人民医院医共体分院:临床医学1人、口腔医学1人、医学影像2人、麻醉学1人、中医学2人、预防医学2人、医学检验1人、药学1人,共11人。

7.江山中医院医共体分院:临床医学1人、医学影像1人、中医学2人、针灸推拿学1人、预防医学2人,共7人。

二、招聘时间和地点

以各医学院校如浙江省中医药大学、温州医科大学、安徽医科大学、南昌大学、赣南医学院等发布的公告为准。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对象: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或历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中特别优秀人员。对具有执业医师证报考近3年来难以招聘到位的紧缺专业(医学影像学、影像技术、麻醉学、儿科学、眼视光学、120急救、急诊医学、重症医学、全科医学)和第四人民医院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以及报考医共体农村分院岗位放宽至大专及以上。

2.招聘条件:热爱卫生事业,品行端正,身心健康,体检合格,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医疗实践能力和心理素质;年龄要求:35周岁以内(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高级职称及以上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内(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1.报名:由市卫生健康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带领相关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参加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会,接受毕业生现场报名,毕业生也可以直接到各单位人事科(办公室)报名。应聘者提供学历学位证明、相关资质证明、身份证和成绩业绩材料各1份,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就业协议书报名。

2.筛选: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在1:5以下的专业,根据报名人员学历学位、相关资质、学习成绩、学院等级、荣誉及在校表现进行初步筛选,筛选时以《江山市2021年提前招聘卫技人员筛选评分标准》进行评分,从高到低筛选参加面试名单,筛选分不计入总分。

3.笔试: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达1:5以上的专业原则上须经筛选后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4.面试:按筛选或笔试后确定的名单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低于及格分(60分)的不予录取。

5.预录取:根据招聘计划,开展笔试的专业按笔试和面试以1:1比例合成总分从高到低确定预录取名单,未参加笔试专业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预录取名单。确定预录取名单后现场可签定就业协议。

6.体检:所有预录取毕业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可待资格复审后再到本市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预录取人员取消预录取资格。

7.资格复审:提前招聘结束后,对签约人员的各类证件及档案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没通过的毕业生,取消录用资格。

8.公示:市卫生健康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复审通过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江山市政务网上公示。

9.报到: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毕业生,按要求办理报到手续。

四、其它事项

1.在2021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公告发布前,本批次招聘计划若有缺额的,缺额数全部列入集中招聘计划;若在集中招聘公告发布后才出现缺额的,则该批招聘缺额数的补录办法在集中招聘公告中说明。

2.本方案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委编办审核同意后,由市卫生健康局和人力社保局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山市委机构委员会编制办公室

江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