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9年“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8 00:00:00    作者:    来源:     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

根据《嘉兴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与管理办法》(嘉院人字〔2018〕11号)文件,2018年起,“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上分为A类(资格证书类)、B类(培训证书类)、C类(实践经历类)和D类(应用成果类)等四大类。“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按类别区分有效期,A1、B1、C1、D1类经认定后长期有效,A2、B2、C2、D2类经认定后有效期为5年。现对2019年“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认定程序

1.个人申报,2019年5月28日至5月31日。申请人登录嘉兴学院办事大厅(网址:http://swzx.zjxu.edu.cn/index.act),点击“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申请,按要求如实填写并上传佐证材料1套(见附件:2操作指南)。

2.审议公示,2019年6月3日至12日。二级学院组织材料审核,并召开教学工作委员会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将材料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由二级学院在网上填写审批意见(见附件3操作指南),于6月13日前将《嘉兴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汇总表》(附件4)提交至人事处。

3.审定发文。人事处组织审定,学校发文制证。

二、相关说明

1.申请人提交的认定材料及成果统一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有关系统上传的材料要求按照《嘉兴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与管理办法》(嘉院人字〔2018〕11号)文件相对应的条款组织材料。

2.申报A类(资格证书类)的相关证书须在各学院备案的所从事专业的资格证书目录范围内(请咨询学院办公室);申报C类(实践经历类)涉及挂职的,统一按学校派出挂职为准(含分院派出挂职在人事处备案的)。

3.学校鼓励教师申请认定“双师双能型”A类(资格证书类)教师资格,凡教师首次成功认定为“双师双能型”A1类的,给予相关二级学院1000元/人的培养经费,学校为此已承担相关培训或考证经费的不再重复资助。

4.2017年及之前认定的双师型知识结构教师视同“双师双能型”教师并长期有效。

联系人:袁丽红、曾瑞崔 电话:83640130、83640237


附件1:《嘉兴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与管理办法》(嘉院人字〔2018〕11号).doc

附件2: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申请指南.docx

附件3: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申请二级学院审批人手册.docx

附件4:嘉兴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汇总表.xlsx


人事处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