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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2021年平阳县中医院提前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24 17:57:03    作者:    来源:     浏览量: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我院用人需求情况,经县主管部门和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同意,我院提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1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医学类相关专业的基本素质和实践操作能力;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英语等相应要求。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1年平阳县中医院提前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平阳人才网”(http://www.pyxrc.com)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温州医科大学现场招聘会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请携带报名材料于2020年11月28日(9:00-12:30)至招聘会现场(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报名。

2.报名材料。报名时须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①《2021年平阳县中医院提前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②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④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岗位要求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逾期未取得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11月28日在温州医科大学招聘现场,平阳县中医院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面谈、面试考核合格者当天签订就业协议。如签订就业协议人数未达到岗位招录计划数的,则该岗位剩余指标同其他岗位一并进入本次后续招聘程序。

(四)考核。

考核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含70分)。低于70分的,视为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报考岗位数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核成绩将在“平阳人才网”公布。

(五)体检、考察。

1.体检。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2.考察。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3.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聘用、递补。

1.公示。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平阳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入编和聘用手续。

2.聘用。拟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需将个人档案转入平阳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或考生未能按时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办理聘用手续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3.递补。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阶段中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根据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考生递补。拟聘用公示期满后,考生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本次公开招聘的单位性质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招聘的工作人员岗位身份是报备员额。人员实行聘用制,聘用人员按招聘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被聘用人员在聘用后三年内须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五年(不含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在招聘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文件不相符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面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公告由平阳县中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

1、2021年平阳县中医院提前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人员计划表

2、2021年平阳县中医院提前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人员报名表

 

 

                                       平阳县中医院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