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工作

无锡市梁溪区卫生健康系统面向202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23 09:35:38    作者:    来源:     浏览量:

经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无锡市梁溪区卫生健康委决定在佳木斯大学设置考点,面向202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招聘岗位简介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

1、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wuxi.gov.cn)

2、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www.wxlx.gov.cn/xwzx/gggs/index.shtml)

3、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wxlx.gov.cn/rlzyhshbzj/index.shtml)

考务信息仅在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日至2003年11月30日之间出生)。

3、 学历条件:

(1)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研究生学历应聘考生本科阶段也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含2021年1月至12月间获得境外本科及以上学历,须已申请或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且未就业的人员﹚

(2)2022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3)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等)、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可按“2022年毕业生”身份报考。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规培证:若尚未取得规培证但2022年将参加考试者,需请规培基地开具规培起止时间证明并提供本人承诺书,承诺2022年若无法取得规培证即放弃录取资格并请手写签名落款;若2022年考核合格尚未发证者请提供理论及技能考核合格相关证明,如规培基地开具的证明或网站截图等。

学历、专业和其他条件等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附件中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须同时满足。

5、本次招聘户籍不限。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3)国家和省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招聘公告发布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2021年12月9日15:00。

2、采用网上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直接投递《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报名材料原件电子版的方式报名,邮件名为“岗位代码+姓名”。投递邮箱见附件3-无锡市梁溪区卫生健康委下属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3、招聘单位依据本公告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4、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完成缴费的考生,即报名成功。未按时提交材料、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缴费标准:每位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缴费截止时间:2021年12月9日16:00。

5、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重复报名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报名材料

1.《报名表》(附件2)需手写签名、扫描上传。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电子照片。

3、 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未就业、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学历学位证书。

5、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

6、其他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初审通过并完成缴费的应聘人员,即进入资格确认、笔试、面试等考核程序。考生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所有应聘人员均须认真阅读附件4《无锡市梁溪区卫生健康委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书》,并按要求严格执行。

3、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对少数特殊专业或层次要求较高的专业技术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在相应网站公布。

原公告及附件下载